发布时间:2025-04-16 发布者:捷华律师事务所
“全款买房8年,为何房产证迟迟办不下来?”
“开发商濒临破产,老人房产竟遭查封!”
近日,一则“八旬香港侨胞因遗产继承引发的房产限购无法办理产证”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作为当事人庞阿婆的代理人,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黄磊、万雯斐、杨聆律师全程代理了这场涉房产限购政策、遗产继承、房屋查封等多重法律难题的疑难案件。
走近本案,带您了解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如何用专业与执着,厘清思路、多方位协调沟通,突破层层阻力,攻克重重难关,为当事人披荆斩棘,拨云见日,寻找破局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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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因遗产继承引发的房屋产权困局
庞阿婆八十多岁,与老伴都是香港籍且都再婚,婚前各有二位子女,这四位子女都是美籍。
本世纪初,庞阿婆夫妇回沪定居,购买了商品房。2015年,庞阿婆罹患癌症,香港居民在港没有医保保险、养老金额等社会福利。两位老人遂决定置换房屋,以差价治病养老。2015年末,卖出老房。2016年9月,两位老人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了网签手续。2018年初交房。
半年后,两位老人申办产证,被告知2016年3月出台限购新政,港澳台同胞只能购一套自住房,且需缴纳一个月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2018年政策调整为缴纳一年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因两位老人均年近八旬,庞阿婆只得设法挂靠一企业缴纳了一年个人所得税,但又被告知社保、纳税须在网签合同之前,后补没用。不久,老伴去世了。
新冠疫情之后,老伴的子女诉至青浦法院要求继承新房产。
期间又出现新情况,开发商经营不善,被查封了名下全部财产。
继承案中,青浦法院指出新房产产权还在开发商名下,没法继承产权。青浦区交易中心表示庞阿婆夫妇不符合限购政策,四个子女也不符合,没法办办理产证,如果法院出具相关文书或者市交易中心同意,那么可以办理。青浦法院表示法院的法律文书不能违反限购政策。
继承案最终因产权不明晰而撤诉。
于是,一件本来看似正常简单的事,在旧房产、新房产交替的半年之间,因为政策的变化,陷入无休无止的政策怪圈。
经过黄磊、万雯斐、杨聆律师多方奔走,庞阿婆的遭遇受到了媒体关注,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治特勤组》栏目做了专题报道,详情见以下视频链接:(视频来源: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法治特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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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动:
多线突破,力破困局
案件陷入僵局后,黄磊、万雯斐、杨聆律师跨部门协调:打通行政梗阻
· 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涉:在继承案撤诉后,他们主动跨前,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协调房屋限购以及继承事宜,达成基本处理原则和框架思路,形成了在办理产证之前,先确认案涉《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庞阿婆老伴份额的合同权益继承的思路;
· 积极落实推进房产继承:为提升案件处理效率,他们代理庞阿婆主动起诉两名继子女分割属于老伴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权益份额,青浦法院于2024年10月正式立案。
正当第二次诉讼顺利推进过程中,庞阿婆于今年2月却惊讶地发现案涉房屋被青浦法院于2024年11月查封了。原来开发商因拖欠一家工程单位款项被提起诉讼,案涉房屋产权仍然在开发商名下,遂被青浦法院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案外人认为财产保全错误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于15日内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于是,黄磊、万雯斐、杨聆律师立即向青浦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异议。
案涉房屋产权问题还未解决,又被查封,再次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法治特勤组》栏目对本案做了跟踪报道,详见以下视频:(视频来源: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法治特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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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目前的进展
截止本文发稿时,青浦区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表示将认真研究、依法处理。黄磊、万雯斐、杨聆律师正持续跟进财产保全异议案,同时积极推动继承案件结案以及产权登记的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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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法律不应让耄耋老人为他人过错买单。本案中,律师不仅是诉讼代理人,更是跨部门协调的“桥梁”、当事人权益的“守护者”。未来,我们将继续以专业与温度,为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全力以赴。
本案代理律师
黄磊 律师
huanglei@jhlawfirm.cn
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公司与商事
涉外法律事务
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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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雯斐 律师
wanwenfei@jhlawfirm.cn
专业领域: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公司与商事
涉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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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聆 律师
yangling@jhlawfirm.cn
专业领域:
公司与商事
涉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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