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徐子禹在上海海宽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专职律师。
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徐子禹在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2022年3月,徐子禹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派驻至上海市捷华(龙岩)律师事务所执业。
徐子禹律师长期深耕民事诉讼代理,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公司与商事、劳动与人力资源、破产清算与重整、争议解决领域均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执业以来,参与办理诉讼、非诉讼案件500余起。先后担任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岩佰盛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岩市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铭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朗奇标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希多建筑装潢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和个人审查各类民商事合同500余件,出具律师函等法律文书 500余件,参与协调法律事务100余件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
代理被告(反诉原告)龙岩市SL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加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与原告(反诉被告)福建省龙岩市CX街道FC村民委员会间借款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9000余万元,促成双方调解结案。
代理原告(上诉人)卢某参加由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的与被告(被上诉人)LJ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D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助当事人收回工程款及其他款项1400 余万元。
代理原告廖某参加由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受理单的与被告龙岩市TDFZ经营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LJ集团有限公司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助当事人收回工程款1200余万元。
代理原告唐某、钟某、汤某参加由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一审的与被告钟某、尹某、湖北YK文旅有限公司间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向被告主张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利息,促成双方调解结案。
代理被告赖某参加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的与原告刘某、第三人池某间委托合同纠纷案,在鉴定结果对被告不利的情况下,通过梳理并向法庭展示所有对被告的有利证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被法院认可,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全部驳回。
2015年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获得管理学、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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