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琴2010年12月进入上海市捷华事务所参加工作;
2012年3月至至今任上海市捷华事务所专职律师;
2024年2月担任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朱琴律师从2012年开始正式执业,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在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破产与不良资产管理、争议解决、刑事法律服务、公司与商事纠纷领域均具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长期为公司提供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协助处理相关矛盾、代理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等法律服务。善于处理国有企业及公司日常法律事务,包括项目审慎调查、合规风险评估、代理诉讼与仲裁等法律服务。
朱琴律师至今已有10余年执业经验,现任职于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代理仲裁被申请人上海LGTZKG(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与申请人上海BTF服饰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案,仲裁驳回仲裁申请人提出的全部请求,全部采纳被申请人的仲裁意见。
代理仲裁被申请人上海LGTZKG(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与申请人上海HW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案,仲裁驳回仲裁申请人提出的全部请求,全部采纳被申请人的仲裁意见。
代理上海SWHK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FH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代理原告促成支持原告全部诉求的调解结案。
代理仲裁被申请人上海NHXC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参加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与申请人上海ZG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案,驳回仲裁申请人的大部分请求,维护仲裁被申请人的最大利益。
代理仲裁被申请人上海NHXC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参加上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与申请人上海HT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争议仲裁案,驳回仲裁申请人的大部分请求,维护仲裁被申请人的最大利益。
代理犯罪嫌疑人褚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该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担任被告人申某某故意杀人案辩护人,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8年朱琴律师开始深入破产清算业务领域,加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
2024年经过静安区司法局、上海市律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考评,获得中级职称三级律师证书。
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上海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8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
2012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
2024年获得中级(三级)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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