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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及律师助理


王骏    高级合伙人
联系方式:
传真:021-32102688
E-mail:wangjun@jhlawfirm.cn 

业务领域
        保险、财富传承、商事纠纷解决、不良资产处理


专业经验 

        王骏律师自1998年开始执业,在长达24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理了超过2000起法律业务,为过百家金融机构、央企分支公司、房地产公司、资管公司、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尤其擅长将客户的商业需求和法律风险防范相结合,积极促成交易。

        王骏律师执业前十年一直专注于财产保险领域的司法实践研究,为人保财险、人寿财险、太平洋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多次就保险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向保险从业人员授课,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财产保险案件。

        执业十年后,王骏律师专心研究房地产业务,办理了大量与之相关的建设工程、公司治理、破产、金融借款等商事纠纷,挽回了客户的大量损失。

         近年来,王骏律师重点关注不良资产处置、财富传承的法律市场需求,为多家客户提供了满意的法律服务。


过往工作经历

          1998年至2018年,江西胜利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兼法援中心主任)。

          2018年至2000年,江西骏华翼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0年至2022年,上海捷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经典案例

1、某公司诉人保财险某分公司等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

在该案中本律师面对法律未有明确规定的新类型侵权保险案件,提出了:诉讼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有明显过错才承担责任,一般过错无需承担责任等新观点。一、二审法院及最高院最终均认可了本律师观点,驳回了对方对本律师委托人的全部1800万元诉讼请求。

2、某银行诉某置业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该案中,代理人提出的银行倒贷中应当遵循审慎经营、诚实信用原则,收回贷款不但是银行权利,也是其对抵押人义务的观点得到了一、二审法院的认可。二审高院最终判决驳回银行向某置业公司主张7500万元抵押权的主张。

3、某投资公司诉某公司等投资合同纠纷:

某投资公司因与某公司夹层投资合作未成,按合同约定要求某公司赔偿索赔预期利益9213万元。本律师提出,双方约定的投资条件未成就,故不应当参照投资关系确定损失,而应当参照民间借贷关系确定损失。上海二中院、高院采纳了本律师意见,酌定赔偿2500万元。

            4、广受关注的郁某某与艾某某继承、侵权纠纷:

2020年10月,郁某在纽约谋杀妻子艾某后自杀。郁某之子郁某某与艾某父亲艾某某因继承艾某财产、侵权赔偿发生纠纷。面对错乱的关系,王骏律师作为艾某某代理人,情理结合,条分缕析提出郁某某与艾某未形成继子女关系,不应当继承艾某财产,并应在继承郁某财产范围内向艾某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一、二审法院全部支持了王骏律师的意见。上海电视台的《案件聚焦》栏目对本案的审理全程直播。本案的处理结果,起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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