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5 发布者:捷华律师事务所
一
配偶能否对服刑人员提起离婚
以及选择何种方式离婚?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的基本原则。主流观点认为,婚姻自由原则上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自然延伸。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之规定,除了第1081条(现役军人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和1082条(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情形,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对离婚作出限制外,法律并未就配偶对服刑一方提起离婚进行限制或禁止。根据婚姻自由基本原则,配偶当然可以对服刑一方提起离婚。
我国离婚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民法典》第1076条和1079条分别对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了规定,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对于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另外《婚姻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由此可见,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男女双方共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服刑人员由于行动受限,一般难以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一般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
二
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及准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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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管辖法院的确定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第23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对于特定四类情形,由原告所在地(住所地,如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由此可见,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想要离婚,可直接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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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配偶在服刑
定罪量刑是法院的职责,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被告服刑的直接证据,判决书中会对被告人的罪名、刑期、服刑时间等明确判决。服刑人员配偶可直接向法院提交刑事判决书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但现实中的爱恨情仇总是纷繁复杂。有些夫妻双方感情淡薄,甚至反目成仇,分开了十几年互不联系,配偶一方没有任何相关资料,该怎么办呢?
配偶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可调取的资料包括:检察院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庭审笔录。如果律师受当事人委托调取,律师则需携带以下资料:
(1)当事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当事人与服刑人员身份关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等;
(3)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或函件;
(5)授权委托书。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刑事案件中的侦查卷宗,法院会在结案后退回至检察院,再由检察院退回至公安部门,如果当事人需要调取该材料,则需律师持法院开具的调查令前往公安部门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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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服刑监狱
服刑人员被收监后,监狱一般会在服刑人员收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寄出入监通知书,家属一般会在服刑人员收监后的7—15天内收到入监通知书。
但如果配偶没有收到或者丢失入监通知书,该怎么办?笔者曾代理过案件,女方没有收到男方入监通知书,只是听朋友说在某某监狱,但是不确定,这就需要进一步查证,查证方式如下(以上海为例):
方式一 罪犯近亲属查询:拨打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服务热线:12348转*转1咨询具体事宜;或者通过上海市监狱管理局网站服刑人员信息查询,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一般7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方式二 律师调查:律师调取相关服刑人员信息,除了该服刑人员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如起诉书、法院立案材料等之外,还需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按照相关要求上传后,经审核符合查询条件方可查询。
待确定罪犯的收监监狱后,律师可以与监狱进行联系,开具“在押罪犯服刑证明”(详见下图),建议提前联系,因为监狱不同于法院档案室,外人不能直接进入。如果律师前往调取,需要提供如下资料(与法院调档材料类似,略有不同):
(1)当事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当事人与罪犯身份关系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等。
(3)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身份证件。
(4)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函件(写明具体事由)。
(5)授权委托书(写明具体事由)。
三
服刑2年以上是否为法定离婚事由?
罪犯服刑2年以上并非法定离婚事由,因为这只能证明夫妻双方分居两年以上。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定情形包括:(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由此可见,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才是法定离婚事由,而服刑分居两年以上并不等同于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
此外,现行法律并未将“一方犯罪入狱”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法定离婚情形。但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现已废止)所列举的14种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中包括了“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目前在实务中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仍具有一定参考价值,法官会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量双方感情状况、所犯罪行、刑期长短等进行离婚判决。
本文作者
范晓倩 高级合伙人、律师
fanxiaoqian0308@163.com
专业领域:
公司与商事
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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