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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视角解读新修订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03 发布者:捷华律师事务所

 

引言

 

 

今年1月,教育部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自出台之日起施行,一经发布便成为教育从业者和家长热议的焦点。本文从教育法律服务的专业视角出发,旨在协助学校全面理解新规的核心要义及其带来的重要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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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新《办法》修订的背景与意义

 

 

新《办法》的修订并非偶然,而是基于我国教育管理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的综合考量。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人口流动性显著增强,跨省及跨区域学籍管理问题逐渐凸显。过去,各地的学籍管理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信息模块、技术平台、管理口径互不兼容,导致学籍转接困难、数据统计不准确等问题频发。为此,教育部通过修订新《办法》,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制度,推动学籍管理的数字化、规范化,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新《办法》的修订不仅是对现有学籍管理制度的完善,更是对教育公平的有力保障。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学籍系统”),学生学籍信息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确保“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杜绝因学籍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高考移民”、学籍空挂等问题。

 

 

 

 

02

新《办法》的新增亮点解读

 

 

亮点1

学籍管理的数字化转型

 

新《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学籍管理应采取以数字化为主、传统媒介为辅的管理模式。而根据新《办法》第三条,国家学籍系统将作为学籍管理的核心平台,学生的基础学籍信息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标准,而非基础学籍信息则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标准予以细化,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这一制度设计有效保障了学籍信息的全国统一性与标准化,从根本上消除了因地方差异而引发的学籍管理混乱现象,为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高效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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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第七条还强调了学籍信息的动态更新机制。学校应在学生每学期开学报到和转学后及时更新学籍档案,确保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学籍信息的变动,学校原则上需在一个月内完成更新,确保学籍信息的实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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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2

学籍号的唯一性与终身性

 

新《办法》第八条明确指出,“学籍号由国家学籍系统按照有关规则自动生成并分配,一人一号,终身不变”。该规定从根本上保障了学籍号的唯一性与稳定性,有效杜绝了因学籍号变更而引发的学籍信息混乱问题。同时,学籍号的唯一性也为学生的跨省、跨地区转学提供了便利,家长只需通过国家学籍系统即可完成学籍转接,无需再为繁琐的转学手续奔波。

 

 

 

亮点3

学籍变动的规范化改革

 

新《办法》第十五至十九条对学籍变动管理予以了详尽规范,涵盖了适龄学生升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及毕业等多种情形。其中,针对跨省转学,新《办法》进一步简化了转学材料的要求,并实现了跨省转学的“一网通办”。此举显著降低了家长与学校的办事成本,有效提升了学籍管理工作的效率与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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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新《办法》第十四条对特殊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予以了专门规定,特殊教育学生的学籍变动权限在一定范围内得以放宽。新规项下,学校可依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对学生是否升级、降级或毕业作出决定,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应登记。新规彰显了对特殊教育学生个体差异的尊重与关怀,旨在确保其获得适切的教育资源,以满足其个性化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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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4

学籍信息的安全保障

 

新《办法》第二十四条对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亟需建立严格的学籍管理工作安全制度,定期更改学籍管理系统账号密码,半年以上未使用的账号将予以封存。此外,学籍信息的对外提供需依法依规进行脱敏或匿名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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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新《办法》对学校的影响及合规建议

 

 

1

对学校管理工作的影响

 

如上所述,新《办法》的实施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根据新《办法》第六条规定,学校亟需配备专门的学籍管理员,确保学籍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录入。此外,学校还需加强对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籍数据不被泄露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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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办法》第十五条将转学核办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此举势必将对学校的内部审批流程提出更高的要求。这意味着,任何超期处理都可能引发家长投诉甚至行政诉讼,因此学校必须优化流程,确保其透明高效。

  • 新《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籍管理方面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据该条款,如学校在学籍建立、变动以及信息保护等关键环节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校长、学校法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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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办法》的合规建议

 

  • 建议学校建立健全学籍变动审批流程,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譬如在接收跨省转学申请时,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确保整个过程透明高效。

  • 建议学校制定《学籍信息安全管理细则》,明确规定数据采集、存储、传输、销毁各环节的合规要求,以及信息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在技术层面,则需加强系统防护,如对登录网络设备的用户进行身份鉴别、安装防火墙等措施,确保与国家学籍系统的对接安全。在绩效考核方面,学校应将学籍管理合规性作为重要指标之一,纳入整体考核体系。

  • 建议学校重视学籍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培训。为了落实新《办法》第二十二条提出的要求,“学籍管理员应严格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学校应当重视学籍管理人员的配备、强化对学籍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掌握国家学籍系统的操作规范,并依法维护、更新及保护学生的学籍信息。例如,学校可通过组织专项培训课程,让涉及学籍管理工作的教职员工了解最新的立法动态,积累必要的信息安全知识储备,从而避免因人为失误导致的数据泄露风险。

  • 建议学校加强数据安全风险的识别并防范。学校可以采用调查回访法、监督举报法以及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识别数据安全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例如,学校可通过定期审查过往的数据泄露事件,分析其中的原因及后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此外,学校还可聘请或筹建专门的数据安全团队,定期对学籍管理系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其合规性和安全性。

 

 

 

 

结   语

 

 

新《办法》的修订颇具巧思,是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其以数字化为笔,以规范化为墨,勾勒出学籍管理的新愿景。随着学籍信息的全域贯通,不仅提升了行政效能,更将教育公平的愿景照进现实。期待新《办法》的落地生根,能为万千学子铺就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通途,亦为我国教育治理的科学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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